公路托运要了解我国的运输合同法
对运输合同进行特别调很是与各种运输方式自成体系的生产方式特征直接相关的。与此相适应.国家对运愉的管理也是专门化的.例如美国以三个联邦委员会分别专门管理陆上、海洋和肮空运输,我国则以交通部、铁道部和民航总局分别管理公路和水路、铁路、航空运输。所不同的是,美国有统一的运输部对各运愉方式进行宏观管理,我国则缺少相应的统一机构。相应的运输合同立法,也是依据各运愉方式经济关系的特点和直接需要分别进行的,西方各国和原苏联的运输立法不仅脱离了民法,甚至也抛开了商法典。
在我国,随着运输设施和运输工具空前发展,如高速公路迅速遍及各地、铁路建设日新月异、航空场站遍及各大城市.海运规模巨增.陆海空综合立体运愉网络初具规模,运愉立法的进程明显加快。我国已经制定颁布了《铁路法》、《海商法》、《民用航空法》和《公路法》.等主要专门运输法律.与其相配套的法律规章也在逐步完善中。我国现行法的体系中涉及运输合同关系的法的部门主要是专门运输法律、《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上海公路托运指出从法的渊源上看.还涉及由客运规则、货运规则所构成的运输行政规章。
1.(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关系方面的基本法律
无疑,《民法通则》的一般规定,适用运输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民法通则》还不是民法典,其概括、笼统的法律原则规定,在运输合同领域中不具有运愉经济关系所要求的全部可操作性。
2.《合同法》属于合同基本法,是调整交品关系的法律
运输经济关系是国家垂点协调、管理的对象之一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包括运输合同关系,应遵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但从前面论述可知.运输合同中国家强制性体现非常明显,运输法很多内容应属经济法部门。运输法中关于运输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种规定.充分表明了国家的意志.构成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摧本权利义务内容。
3.专门运输法律和客运规则、货运规则
各种运愉法律规定和调狱各运输生产方式中的人与人、人与物(运输工具、设施等)的关系.主要是调整运输合同关系。但是,任何一部运愉法都不可能将运输关系事无巨细予以全部规定;同时,运输合同的种类、内容的复杂性.决定合同的具体内容需由运输行政法规、规章予以细化和完善。因此,运输行政法规和运输行政规章亦是运愉合同权利义务确定化的重要表现之一。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国家还叮能将行政权委任予某些运愉企业,该企业以制定运输规则的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